今天弥撒的第一篇读经取自德训篇。读经内容谈到了人自主权的问题:天主造人,赋给人良心,赋给人判断善恶的能力,又给予人自主之权。所以,人有选择的能力,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就如圣经所载:“只要你愿意,就能遵守上主的诫命;你是否忠信,完全出于你自己的决定。上主在你面前放置了火和水,你可任意伸手选取。生死善恶,都摆在人前;人愿意什么,就得到什么。” 在旧约时期,天主藉着梅瑟向人颁布了十条诫命,每个正常的人都有能力遵守;谁也不能说,他是被迫犯罪的。一旦我们犯了罪,只要我们真心悔改,天主一定会宽恕我们的。但如果我们犯了罪,固执不改,那一定会受到天主的惩罚。因为天主虽然是仁慈的,但他也是公义的,有善必赏,有恶必罚。
今天的福音是玛窦福音第五章山中圣训。前半部分耶稣讲的是传统道德与福音的连续性,他说:“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要废除,而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即使天地都过去,法律上的一撇一划也绝不会过去,全部都要成就”。福音的后半部分讲的是福音的价值远远超过传统道德。旧约时期的法律更多强调的是公平、公道,如:“若有损害,就应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疤还疤。”(出21:23—25)公平、公道是法律的底线,以上这种法律规定并不是鼓励人们去这样做,而更多的是为了避免人犯罪,对他人造成伤害,具有预防性,也对犯罪者起震慑的作用。新约时期耶稣所宣讲的福音更多的是从爱德出发,相对旧约时期的法律或道德有了很大的提高,使旧约时期的法律、道德更加完善。就如耶稣对他的门徒所教导的那样:“你们一向听说过,‘你应爱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我却对你们说:你们应当爱你们的仇人,当为迫害你们的人祈祷,好使你们成为你们在天之父的子女,因为他使太阳上升,光照恶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所以你们应当是成全的,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玛5:43—48)在这里,耶稣对他的门徒们提出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对门徒们的要求就是对我们的要求,要我们完全从爱德出发,如同天父一样成全,因为天父就是爱。
耶稣基督在福音中又教导门徒们说:“你们的义德若不胜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这对跟随耶稣基督的人是很高的要求,甚至是挑战。不论是旧约时期、还是耶稣时代,经师和法利塞人都是守法的模范,他们对法律的一撇一划都认真遵守,对法律从不越雷池半步。但他们的这种做法只是为守法而守法,只守法律的表面,而不顾法律的精神。更进一步,他们守法是为了满足个人的虚荣心,使自己得到光荣。比如他们守斋时,不梳头、不洗脸,头上撒灰,面带愁容,为的是让人们知道他们在守斋,以显示他们比别人更热心。再比如,他们加宽经匣,加长衣穗,喜欢会堂中的上座;喜欢在街市上站着祈祷,让人们称他们为师傅。“他们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让人看见。”(玛23:5)我们守法律应该是守法律的精神、法律的实质,而不是法律的外表,因为文字使人死,精神使人活。人的一切行为都源自人的内心,所以,耶稣让他的门徒在内心守法律,在内心尊重他人的身体,他人的名誉,他人的生命。假如我们做到了从内心爱护他人,尊重他人,那么,我们也就不会做出外在邪恶的事,如杀人、奸淫、发虚誓等。所以,我们每个人的义德都应该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在守法方面,不做表面文章,不然我们的命运和经师、法利塞人是一样的,也进不了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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