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是一个十分礼仪化的宗教。教会本身即是一个崇拜天主的、以典礼为生活中心的信仰团体。礼仪是教会向天主的公开及公共的敬礼,用以谐调天主与人、人与天主及教会间的关系。天主教认为,在礼仪中,教会联合信友经过基督虔诚地敬拜天父,同时天父也借着基督圣化教会及信友;礼仪是基督的行为、也是教会的行为;通过礼仪,基督大司祭临在于教会内,继续同教会一起,并借着教会,执行他的救世工程。梵二大公会议(1962年一1965年)颁布的《礼仪宪章》第7号上说:“礼仪实在应视为耶稣基督司祭职务的施行。它按照每个外形标记所指示的,一方面实现圣化作用,一方面由耶稣基督的奥体,包括首脑及其肢体,实行完整的公开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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