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会议的预告与准备
庇护十二世早在战争之后就让人为公会议作了紧张和长期的准备,他的公会议计划却在严格保密下向前推进。甚至已经建立了一个中央委员会,却在工作人员和委员会中引起大量意见分歧,使会议计划停顿下来。若望二十三世的公会议是突然宣布的,1959年元月25日在圣保禄座堂参与仪式的枢机们完全没有料到。
在若望二十三世宣告公会议时,其主要动机是重新建立与基督徒,尤其是与东正教的团结。
1959年5月中旬,公会议的筹备委员会,以枢机团秘书处的Dominico Tardini 为首建立了起来。这就要求主教们,修会上级以及天主教大学和学院,提出协商主题和计划。那2812条初步“要求”对教廷职员与梵蒂冈上级,提供挑选并串联的“准备条件”,他们再对其进行表态。在1959年9月的“Ad Petri cathedram”中,教宗将公会议的目的“与教会的内在更新和调整(现代化)”联系起来。若望二十三世通过1960年6月5日的自动敕书“Supremo Dei nutu (至高上主的允诺)”,将所预定的会议正式命名为梵二会议,并设立了十个“筹备委员会”,以便起草会议的草案。平信徒传教委员会则尽可能独立工作,而其它九个委员会与其有关的教廷主管部门密切联系。与这十个委员会为伴的是于6月5日成立的“基督徒团结促进秘书处”,在枢机Augustin Bea 领导下,发展得非常迅速和顺利。由中央委员会主席审查和安排草案的工作,教宗则保留给自己。筹备工作非常仔细而高度保密地进行。尽管提出的计划经过充分的准备,却并没有能使会议得到满足。
1961年圣诞节发表的“人类救赎”宪章,订于1962年在罗马召开公会议。自动敕书“Concilium diu ”决定于10 月11日开幕。通过1960年成立并由枢机Bea 领导的合一秘书处,其所请来的是与罗马分离的教会派遣的正式观察员。世界教会参议会中,代表基督教集体的多数人都同意这种邀请。
非常不幸的是正教的拒绝态度,而莫斯科宗主教却已经受到邀请。由于当时在会议开幕式上有两位莫斯科宗主教Alexios 的代表出现在罗马,使人们在罗马十分高兴,而在君士坦丁堡的也同样吃惊。直到第三次会议时期才派出普世宗主教观察员。而一开始公会议就看到了代表;他们代表的是七个正教教会,圣公会教会,九个新教教会以及团体和旧天主教徒。1962年8月6日教宗发表自动敕书“公会议来临”,公布了议事规程70条。其中包括三类与会者和三种会议方式。
与会者:
- 有表决权的成员以及会议的正式代表是所有的主教,无论其是正式主教、名誉主教或副主教。包括享有特权修会的上级。
- 教宗邀请的专家。
- 观察员。
- 从会议第二阶段开始,议事日程有所改变,以便第四种与会人员加入进来:
- 旁听者。首先只考虑到男性平信徒,随后也扩大到妇女,最后也包括司铎。旁听者不参与会议工作,只有权按规定列席大会。
会议:
- 公开会议;在这种会议上教宗就是主席。
- 全体大会是所有会议代表的聚会,其主席为教宗决定来自十个理事会的一位枢机。从第二阶段开始,这一任务就由教宗任命的主持人来承担。
- 委员会;十个委员会的主席,将其成员数目限定为24人,而很快就扩大到25人的奇数,而在第三阶段开始就上升到31人,教宗所任命的一位枢机,同时也是相应罗马圣部的部长。三分之二由公会议选定,三分之一由教宗任命。
经过几番争夺,还是承认将权利给予基督合一促进委员会。专家已经指定了一个委员会,它却还要根据权利进一步咨询。
在这所有三种会议的情况下,还是以三分之二的多数定案。为了使大量在法制上尤其复杂的会议机构起作用,使会议能顺利进行,就将会议秘书处定为长期性。作为负责的秘书长Pericle Felici总主教,已经为正在筹备的中央委员会秘书准备好了经验。为了在技术上能掌握这2000 至2500大量与会者的大会,只有借助于电子技术,这尤其是在大量的表决中不可或缺的。
大会新闻处在会议过程中,虽在成员中有“进步”和“保守”之分,其任务总是适当的,是与秘书处密切相通的。由委员会印发的计划原则上分到了所有参与者的手中。愿在大会上发言者,要在三天之前,以后是在五天之前通知秘书长。发言时间以前定为十分钟,以后限定为八分钟。将拉丁文定为官方语言,引起多方担忧是很正常的。在全体大会上,人们将讨论计划的一般性辩论,与对某些章节的特殊性辩论区别开来。经过修改的1963年议事日程,仍然以三分之二的多数作为接受一种计划的前提,而拒绝它则却只需有简单的多数。在此,在这次公会议上,人们总是不顾一切追求多数的一致性,这与梵一会议根本不同。尽管有少数人要打折扣,这最多只占百分之十。至于补加修正案情则由各委员会负责。其最后采纳则属于公开会议的权限,由其主席教宗批准各会议的法令,并予以发表。对整个会议过程基本上可以认为,他经常处在三种势力:教宗、会议和教廷的紧张关系之中。“只有这样才能使公会议的绝大多数战胜教廷的顽固势力”(Schlink)。只有通过会议代表与神学专家的紧密合作,才能使会议的参与者得到一种学习过程。会议的第一阶段是由中西欧及德法的神学家所掌握的。以后会议的代表们就会受到南北美和亚非范围更大的影响。
公会议过程
a) 第一、第二次会议
公会议过程很明确地分为四个阶段。1962年10月11日隆重的开幕式,强调的是若望二十三世正式面对现代世界的讲话。接着的是第一次会议时期,一直持续到1962年12月8日。第一次大会很快就发挥了自己的活力。由教廷通过大会秘书处所推行的委员会分组,大会感到是一种约束。里尔的枢机Achille Lienart和科隆的枢机Josef Frings都表示代表们的不满,而且他们不知道如何才能使这极为重要的委员会选举进行下去。为了更认真地作好准备,可将选举挪动几天。这时大会就响起热烈的掌声。10月16日进行委员会选举,并不是什么对教廷所定名单的批准,而是经过自由判断与多种关系反映后的真正选择,这时主教团发挥了一种协调作用。于是在本身与自我发现方面的公会议突破就在顺利进行,而公会议在教宗与教廷之外就成了一种独立的力量中心。
真正的大会工作是随着对神圣礼仪,及其基本思想有准备和成熟计划的辩论而开始的,以便使集中参与礼仪的民众,不只是被动的旁听者,而是主动参与者,通过各国的礼仪运动已经深深扎根。关于在礼仪和圣事中采用通俗语言,以及两次领圣体的要求,至少在某些情况下,主要只会来自与礼仪运动无关的人。传统派以这种论据反对引用群众语言,它会危及教会团结。那以基督教为中心而举办的教会年、圣教年历、大日课经、教会音乐和教会艺术都是热烈进行的礼仪讨论的其它重点。在对原则性的圣经态度。和对所提出礼仪计划的进一步修订,牧灵原则以压倒的一致性得到了其决定性的通过。代表们所提出的多数修改意见,在议事日程的意义上为礼仪委员会所接受。
在礼仪之后,就是大会日程上的启示根源计划。对这由常务委员会秘书Sebastian Tromp 耶稣会士起草计划的批评是如此复杂,而反对票又这么多,若望二十三世就决定,关于这对公教会如此重要的草案,也派遣一个混合组成的委员会(以Alfredo Ottaviani枢机为主席的神学委员会;基督徒合一秘书处以Augustin Bea枢机为主席)。教宗这种大胆的处理过程在其它情况下却可能是正确的。有些人在神学原则上离开了平信徒传教委员会所提交的,有关现代传媒、报刊、电影、广播和电视计划的讨论。会议代表们希望在此尽量看到公会议的范围。
公会议对于东方教会计划希望在主管方面不受限制。这一点在讨论中却很快显示出来,该计划准备不足,另一方面也没有与其它计划充分调整而决定下来。宗主教Maximos IV曾简明扼要地指出,如果该草案适当,东正教人宁可生气也不会和解。在这一计划的讨论中,公会议明知,“罗马天主教与分离的东正教的分歧并不在救世教导上,而在教会结构的看法上”(Jedin)。第一次大会期间所见到的最后第五个计划,是教会本质计划。123页由Alfredo Ottaviani 枢机提出的宏伟计划,激起了代表们前所未有的热情。一直强调谨慎的大陆总主教和若望二十三世的直接后继人Giovanni Montini,批评其在形式与神学上的不足。他认为基督与教会的关系体会和表达得太表面化了。计划自鸣得意,没有把教会看作天主子民,没有把主教的职务视为教导集体,过于强调教会的领导,一如自12世纪以来的情况一样,其它批评也大致如此。
当若望二十三世于1962年12月8日结束大会的第一阶段时,还没有什么计划作好了审批和发表的准备。那在当时上升到了一种兴奋状态的高度期待也大大降低了。在对一个公会议的事业和作用完全错误的判断下,就显示出来,教会核心阶层在所谓会议代表意见不一上令人失望。
大会休息并不足以使会议计划得到更好的安排,代表们还要有机会回自己教区履行职务。这时掌握着大会,指出其错误而又将其召集起来的人,若望二十三世于1963年6月3日与世长辞。他在同一个月内还找到了自己的接班人,保禄六世。因为按教会法公会议随着一位教宗逝世,会议随即会停顿下来,已经有不吉利的话在说,整个大会行动将随着若望二十三世之死而进入坟墓。新选的教宗却证明这是无稽之谈。经过议事日程的某些调整,如已经提到的采用四个主持人,并增加第四种参与类型,1963年9月19日随着教宗指明方向的讲话,以其对分离兄弟谅解的要求,第二次大会时期就开始了。保禄六世对大会以后的行动提出了下列任务:
- 从教导职务上认清教会的本质。
- 教会要从其内部更新。
- 要促进基督徒的团结。
- 要加强教会与现代世界的对话。
代表们重新着手于教会计划工作。在大会休会期间经过修改的草案,在基本原则上通过表决,就是说对于其以后进一步处理也得到了多数的赞同。在专题讨论中其第二章成了绊脚石,其中涉及到克服以教阶制为中心的教会观点,并在“天主子民”意义上对其进行重新表达。对于梵一所规定的教宗首席权,是与主教团的任务、意义和作用对立的。恢复终生执事制,更好地补救司铎的不足,独身制,平信徒的普遍神职,修会地位,以及所有人的成圣使命,都是代表们整个月来长期讨论的课题。1963年的这种讨论,被很多人视为梵二的神学高潮。
接着的九次大会都是忙于主教计划。其主要讨论之点在于罗马教廷的改组,主教团的权力及其组成,副主教的任务和作用,以及正权主教法定年龄的非常棘手问题。这一点没有将代表们的人性方面颠倒到极点。这一大会阶段的第三大难题是大公主义(大公主义计划)。这一课题属于公会议召开的主要动机。该计划是由合一秘书处与东方委员会的成员所组成的混合委员会提出来的,并有迫切现实意义的五章:
- 天主教合一主义的基本原则。
- 合一的实际形象与赋诸实施。
- 天主教与东正教和新教团体的关系。
- 犹太教的救恩史态度。
- “宗教自由”原则。
在从11月18日到12月2日部分热烈进行的讨论中,人们很快就明白,不能期待其它教会简单地回到天主教里来,一如Ernesto Ruffini枢机在传统神学所热心传授的那样。
在这最后两章的讨论中,谈到这次大会都充满了激烈的言辞。来自阿拉伯地区的代表对关于犹太人的一章掀起了风暴,而许多人对宗教自由也担心,真理和错误在此会同样提了出来。大会第二阶段的这三个计划都没有成熟到最后表决的程度;而关于礼仪宪章和关于大众传媒的法令也只发展到这种程度。而在1963年12月4日的第三次大会上,《礼仪宪章》,既已被迅速兴起的礼仪改革所超越,这二者就得以共同记载下来,而在次要的大众传媒法令中,再发出值得注意的反向呼声。不过这两个文件在这次大会上,都由保禄六世予以批准和发表了。
教宗在其最后讲话中,警告对礼仪宪章任意解释者将有不良的预感。经过预告之后他就前往耶路撒冷,在那里会见了大公宗主教Athenagoras, 使大会代表们感到意外。这一来教宗就处于主动地位,行动的规律不仅在大公会中,而又完全在自己手中。
1964年元月4至6日,教宗这次引起轰动的耶路撒冷之行,也使世界公众对其全神关注。
b) 危机和结束:第三和第四次大会
第三次大会阶段从1964年9月14直到11月21日。这时所得到的结果,既表示了大会的高峰,当然也是大会的危机。首先要原则上肯定,这一大会阶段大都和全部都在讨论这一计划,在这两个阶段中都在讨论,却没有表决。在开幕式上教宗与24位代表共同庆祝大会的开幕。在其开幕词中,保禄六世让人们明确知道,他将教会计划视为最重要的指导课题。他很机灵地体会到,这里所存在的争端,即教宗首席与主教团的任务与作用互有联系,他对后者是首要的补充。在鲁汶大学教义学教授Gerald Philips进一步构思,并讨论教会教阶结构计划的第三章中,这两种态度猛烈地相互冲撞。在关于教会主教牧灵职务的另一个计划中,又重新燃起类似的相反说法。
在当初组成合一主义计划最后两章的激烈课题,宗教自由与犹太人问题,使某些人于1964年9月底与日程脱离开来时,各种态度之间的冲突就大大加剧了。在宗教自由上首要的问题,即天主教是否应为真理的载体和政府贯彻这一真理的工具。所宣布的法令从这一前提出发,即良心的自由在国家公民的范围内,即使是错误的也应予以维护。是否错误也有应予以维护的权利,而不仅是真理吗?当某些代表想要与“中世纪的法制告别,通过教会与政府的共同行动来清除异端”(Jedin),而感到吃力时,其他人越发坚决要解除这项法令。阻力首先来自于那些教会享有特权地位国家(如意大利和西班牙)的代表。在那来自美洲地区的代表中,该议案却有坚决的拥护者。在克拉科夫总主教和以后教宗Karol Wojtyla身上,他们找到了一位热心的战友。显然心情在这种争论中已经如此激动起来,于是在随后的文件“犹太人声明”中就表达出来,这已与现实精神无关。因此没有人像宗主教Maximos IV那样异想天开地认为, 该计划的提出者是被迷住了,于是当时那充满仇恨的近东矛盾就闪光了。
随后讨论的计划是:关于天主的启示,司铎的职务与生活,关于教会的福传工作,对于该文件的提出,教宗于11月6日亲自出现在大会中,使之为人们所接受,而且能有一种较为平静的气氛。在启示计划之中,是要使分歧意见重新激起关于圣经与圣传关系及其无谬误的理解,尤其是在维也纳的Franz Konig 枢机提到了圣经的“谬误”问题之时。在平信徒福传计划上首次也采取平信徒态度。关于修会生活符合时代精神的更新原则,基督徒教育与司铎培训的辩论,也都是符合实事求是精神的。在提到圣多马斯权威时,又引起大有争议的观点。为了多少能掌握如关于启示、礼仪之类的纯教内的计划,就起草并提出了《教会在当今世界之中》的牧灵宪章。在其所提出的形式上大都被评为对世界持乐观主义的观点。当公会议代表们在大会上仔细讨论计划时,幕后正酝酿着大会的批判。关于宗教自由、犹太人声明和教会宪章的热烈讨论,同时在多数代表未加注意下还在继续闪光。为了解决教会宪章或教会计划问题,他们所完全没有料到而且感到多余的是,一种“附加的解释”提了出来。大会秘书长这时解释说,该注解一方面仅属解释性的,又说它出自“上级权威”。这就是指教宗,而且在强调其处于会议之上的作用。既然教会宪章通过该注解得到了另一种陈述价值,著名教会史学家Huber Jedin就要问,才好做出以下回答:“谁没有成见而将这二者并列在一起,就作出了否定的回答。‘注解’是在强调梵一会议的首席教导,却未能抹掉主教职务的直接神性起源,及其以后对普世教会交托的任务和责任。”这种有益的实际情况,并没有由于该“注”及其给大会带来的情况而使其激动起来。因为在11月19日星期四,主席团资历最老的成员,Eugene Tisserant枢机,干脆将已决定进行表决的“宗教自由声明”取消,或者推迟到明年,就使大会中的一切安排都停顿下来。
这一天,所谓的黑色星期四,作为十一月危机载入了大会史册。在这戏剧性时刻,许多会议代表认为会议的自由已经消失了。当在合一主义法令中的“上级权威”又对合一秘书处提出40项修改时,浪头又高涨起来;合一秘书处将其中19项定为法令。而在公开会议上对这一日程进行表决时,于11月21日,这三个文件由大会或其主持人教宗批准和发表:
- 教会宪章《万民之光》,梵二所有会议法令的核心部分。它却并不要求其它法令没有什么错误。
- 关于合一主义的法令。
- 天主教关于地方教会的法令。
至于那经过激烈斗争的宗教自由声明,教宗许诺,它要作为第四会议阶段的首要之点来讨论。
会议第四阶段,从1965年9月14日到12月7日会议结束。
教宗的开幕词是在宣告一个常务主教会议,其代表大都由主教会议选出,它却处在教宗的直接权力之下。
这会议第四阶段还要讨论的第十一个文件,是由大会委员会基本上在此期间准备的。这一时期既是最后阶段,就会受到时间限制,它们“就会通过一个委员会的编辑工作以及关于将要提出文件的表决而表现出来”(Maron)。正如教宗所宣布的,关于宗教自由的(“人性尊严”)草案是大会议事日程的第一点。报告人是Emile Joseph de Smedt,布鲁日主教开始而又一次强调所指出的是,当前的文件并不是将真理和错误同样看待的。个人还是要一如既往,在良心上负责寻找真理。只是在民事范围内,自由才不受宗教的约束。将来不会再有什么国家权力来考虑宗教神学真理的贯彻。一种文件内容的补充就开辟了一种可能性,即在天主教徒占多数的国家中,教会将享有一种优惠的地位。1555年新教的主教们在奥格斯堡宗教自由中,向皇帝提出的基本原则“属谁的地区,就是哪种宗教”,也要像1832年的 “Mirari vos”以及1864年的“Syllabus”和“Quanta cura”一样,永远属于历史事实。因而最后批准这些草案以及进一步起草其它法令的道路,都是敞开的。于是在1965年10月28日的大会上,得以获得批准和发表的不只是那五个文件。《关于主教牧灵职务》的法令,它既深深介入了教会内部的法权结构,在其最后表决时也就获得近乎一致的通过。教宗不允许在大会上进行独身制的讨论。那在许多缓和下来的关于《对非基督教教会关系的声明》中,那往往简称为“犹太人声明”中,还会激起有政治条件的情绪。甚至在所分发的传单上,说公会议有对犹太- 共济会的阴谋。在《关于天主启示》计划中,可能会发现一种在圣经与圣传关系上,将少数与多数调和起来的说法:“教会不仅只是从圣经中汲取关于启示真理的准确性。”《关于平信徒传教法令》十分强调,平信徒也参与了福传,而保禄六世个人也提出了修改建议,最后发现这二者原是一致的。那由礼仪部起草的赎罪券计划被代表们抛到一边了。
那谈到神职人员的使命、职务与生活,以及其与主教和平信徒关系的,神职人员计划,在谈到独身制时说,这虽然不属于铎职本质的要求,在多方面却与之相符合。这个由Yves Congar和Joseph Ratzinger 所共同重新起草的,《关于教会传教工作》的计划,最后也获得了大多数的赞同。
最伤脑筋的,还是在当前世界上的教会,计划之13所准备的东西。这时在不同的态度之间还是深深的坟墓。那大量有威胁性的问题,如原子武器、全面战争、拒服兵役、裁军、保证和平、计划生育,都面对着不明确的回答和模糊的说法。有3000个修正案还在紧张起草之中。1965年12月6日对这一计划的表决,其题目是《喜乐与希望》牧灵宪章,得到了2111:251的绝对多数票。“该宪章受到热烈欢迎,然而其以后的历史却开始在证明,当时的人过高地估计了它的意义,没有料到人们要为基督而征服的‘世界’如何深地侵入到了教会之中。过于相信进步,却停留在一种静止的看法之中,而没有能对计划生育与防止战争等紧急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十分不足的是关于教会与文化关系的条款。也许还要有一个简要的‘说明’,使教会能在对外广泛讨论中留下更深刻的印象”(Jedin)。
在1965年12月7日的第九次大会上,《牧灵宪章》,《传教法令》 与《司铎法令》,以及一直斗争到分裂的《关于宗教自由的声明》,都由教宗予以批准和宣布了。同时作为大公主义大会努力的成果,并从公会议教宗若望二十三世的意向出发,教宗与大公主义宗主教Athenagoras于同一天将1054年相互宣布的绝罚取消了。在这一天,作为世界大事件的梵二会议于伯多禄大殿隆重闭幕。在16个大会文件(4个宪章,9个法令和3个声明)中,总结了大会的所有陈述(见LThK)。(摘译自Josef Lenzenweger等所作的天主教史)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投稿:本网欢迎网络、传真、邮寄等各类方式投稿,但请勿一稿多投。
2、版权: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欢迎转载,但请注明出处。
3、文责:欢迎各地教区、堂区、团体或个人提供当地新闻及其他稿件,一旦刊登,版权虽属本网,但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文责一律由投稿者(教区、堂区、团体、个人)自负。
4、转载:凡本网注明来源为转载的内容,为网友推荐而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观点,转载的目的只在于传递分享更多信息。
5、本网无商业目的,若我们上传的资料侵犯了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