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文亮
1、圣乐在礼仪中的位置
在我们谈论圣乐在礼仪中所扮演的角色前,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圣乐的大致概念;在一九六七年三月五日发自罗马礼仪圣部训令---《论圣礼中的音乐》里这样概括了圣乐的定义;即音乐形式高雅及神圣,为举行崇敬天主的仪式而创作的音乐。以下为礼仪而创作或形成的音乐形式都能称为“圣乐”,如 额我略音乐、复音音乐、古典和现代的声乐作品、以及管风琴曲及许可的乐器作品。这些优秀的圣乐都是在教会的礼仪发展中形成的。
礼仪是教会表达信仰的行动,是信仰生活的具体行为,教会藉着礼仪,特别是在举行弥撒圣祭时基督的救世工程依然继续,因此,教会以万古常新的姿态常常纪念耶稣基督。在每一次的弥撒圣祭中,所有参礼的信友们都会把自己的心愿和祈求藉着祭台上的耶稣一起献给天主圣父,仰赖圣父藉着耶稣十字架的牺牲而宽恕罪过、感谢赏赐所需的一切恩宠。然而,为使教会的礼仪举行得隆重、生动,圣乐在礼仪中的因素是不可忽视的。礼仪作为一种敬拜祭献,这种行动是由代表主基督的司祭和天主子民共同举行的,正如在弥撒中主祭所说:“各位教友,请你们祈祷,望全能的天主圣父,收纳我和你们共同奉献的圣祭。”然后信友回答:“望上主从你的手中,收纳这个圣祭,为赞美并光荣祂的圣名,也为我们和祂整个圣教会的益处。”圣乐在礼仪中见证着天人之间交往,这种交往是受造物向造物主的承认和歌颂。圣乐也作为礼仪当中的一种行动,其目的即:“慈母教会,为使基督信众在礼仪中确能获得丰富的恩宠......使基督子民尽可能容易理解,并能完整地、主动地、以团体形式参与典礼。”(礼仪宪章21)圣乐也是更好的使天、人相会合一,在这一礼仪行动中,人是蒙恩的,天主是施恩者,因此参礼的信友应有情不自禁,自然而然的感谢和敬拜,这种感谢和敬拜不止保存在内心,更应徜徉在礼仪的圣乐中,正如以色列子民讲述他们祖先的神是怎样引领他们走出被奴役之地埃及的,这样的救恩故事,在礼仪祭献中也会反复追想到我们自己在天主面前得救的经历,向天主感恩、不停地赞美天主,传扬天主的伟大与奇能。又如圣咏十九、2节所描述的那样:“高天陈述天主的光荣,穹苍宣扬他的化工”。而圣乐在礼仪中的效果正是为执行、强化这种礼仪精神,使参礼者更富有热情得以圣化。
2、圣乐的神学意义
因为圣乐是在信仰行动中完成的,自然会表达其信仰意义,首先我们对圣乐的产生应该加以了解。在有人类存在的时候就有音乐的表达,哪怕是简单的模仿大自然的声音;或者是由人类生活劳动所产生的声音;或者是人与人之间所表达情感的声音;或者是简单的为祭祀而发出的声音等等,都能算作是人类的音乐的起源,然而,教会的礼仪圣乐从何时开始我们无从考证,可是我们从圣经启示当中看到了有关天主的子民在不停地向上主讴歌。特别是在旧约里籍着音乐,天主与祂的百姓是那样的密切,“全犹大人,耶路撒冷的居民以及约沙法特王,都要静听!上主这样对你们说:你们不要为这支庞大军队害怕,因为战争不在乎你们,而在乎天主......哈特子孙和科辣黑子孙中的肋未人起立,引吭高歌,赞美上主以色列的天主。......他们正歌颂赞美时,上主派出了伏兵,袭击了那些来攻击犹大的阿孟人、摩阿布人和色依尔人山地的居民......此后,犹大和耶路撒冷所有的军民,由约沙法特率领,凯旋回了耶路撒冷,因为上主使他们战胜仇敌,因而异常欢乐,都弹着琴,鼓着瑟,吹着号,来到耶路撒冷,进了上主的圣殿......。”(编下二十14--30)当联军进袭犹大,以色列百姓在交战前就以歌颂赞美上主靠着音乐击败了敌人的经过,这样的战役如此奇妙,上主用神奇的作战方式,在每次的战争中,等于上主为人战争的方式,那就是以音乐来揭开和庆祝战争。在旧约以色列的漫长岁月中,音乐已经融合在其生活中,我们若认真阅读旧约就会发现天主的百姓常以音乐来与祂沟通。他们在音乐上的成就,远超过外帮人所可以想象的,因为在音乐的使用上,不只是一般人为了娱乐、庆祝,但值得一提的是,音乐也成了信赖上主的一种行动,甚至音乐成了上主帮他们战胜敌人的信念。在出谷记里,梅瑟带领以色列百姓出埃及,过红海,把埃及士兵淹没在红海中,那时梅瑟和以色列子民唱了这篇诗歌,歌颂上主说:“我要歌颂上主,因祂获得全胜,将马和骑士投于海中。上主是我的力量和保障,祂作了我的救援。祂是我的天主,我要颂扬祂;是我祖先的天主,我要赞美祂。上主是战士,名叫‘雅威’......”。(出十五1--21)又如列王记里先知厄里叟是怎样以音乐的方式领受了天主的圣意:“现在你们给我叫一个弹琴的人来。原来每逢乐师弹琴的时候,上主的手就临在他身上......”。(列下三 15)在这个故事当中,先知厄里叟透过音乐,上主神奇的手就临在他身上,这时的音乐已经是通向天主的一种行动了,更重要的是,让人看见天主的作为。在旧约圣经里,音乐不只是让人鼓起勇气或者为满足人们的需要;它更是对天主信息的一种传达,在这些音乐中内涵有天主对自己百姓的意愿,有时它是一种对天主的歌颂、一种祭献、一种敬礼、然而,更是天主的一种力量,旧约里诸多这样的音乐把以色列子民和天主的关系像桥梁一样搭建在一起,难道这不是旧约里的圣乐吗?
两千年前,耶稣的降生将历史带入新约时代,人与天主的关系焕然一新,天主的子民对天主的赞美、敬礼不止局限于圣殿中,只要诚心诚意寻找天主,祂是无所不在的。同样,在新约中,音乐依然是一种信仰的表达。当玛利亚获悉知道自己怀孕救主基督时,她与表姐依撒伯尔互相问候之后,她便热忱地以一首优美的诗歌赞美天主:“我的灵魂颂扬上主......。”(路一46-55)当耶稣以婴孩的形象降生在马槽里时,天上的众天使高歌欢呼:“天主受享光荣于高天,主爱的人在世享平安。”(路二 14)在厄弗所书中说:“以圣咏、诗词及属神的歌曲,互相对谈,在你们心中歌颂赞美主。”(弗五 19)其实耶稣来到世间就是完成了一个圆满的祭献,他是司祭又是仆人,他奉献了整个一生。在玛窦和马尔谷福音里记载了同样的事情,这是讲耶稣和他的门徒们在他们工作前所做的祈祷:“他们唱了圣咏就出来往橄榄山去了”(玛二十六 30 谷十四 26)耶稣以他在世的行动建立了新约的祭献,耶稣就是这新祭献中礼仪的主人。我们从新约中的几首诗歌里不难看出,在耶稣时代,音乐已经是深入人心的祈祷和赞颂了。
耶稣升天后,天主圣神引导着宗徒团体,他们不断的宣讲耶稣的事迹,以后人们特别是以聚会的方式来纪念耶稣在受难之前与门徒一起分享晚餐,这个跟饼和酒有关的仪式成了以后天主教会中心礼仪的由来和原型——弥撒。用在礼仪当中,特别是弥撒礼仪中的音乐被称为“圣乐”。
初期教会至中世纪时期,教会音乐受三方面文化影响:犹太会堂,以诵唱圣咏为主的礼仪形式;希腊文化着重理性、客观、结合信仰与生活、维护真理的热诚;以及拉丁文化,后来拉丁文取代希腊文成为通用教会的语言,到中世纪由于额我略圣咏的形成,圣乐不断的得以统一完善,直到“梵二”之前,额我略圣咏是唯一在礼仪中传统合法的圣乐。
伴随着梵二大公会议强调的礼仪神学的重要性,礼仪神学得以快速发展,正如礼仪宪章所说:“礼仪是教会生活的顶峰和泉源,也是教会一切力量的泉源。因为传教工作所指向的目的,就是使所有的人籍信德及洗礼,成为天主的儿女,集合起来,在教会中赞美天主、参与祭献、共享主的晚餐。反之,礼仪本身促使信友,在饱尝逾越奥迹之后,虔诚合作;礼仪是在祈求,使信友在生活中实践他们以信德所领受的;在圣体中,重订天主与人类的盟约,推动信友燃起基督的迫切爱德。所以,从礼仪中,尤其从圣体中,就如从泉源里,为我们流出恩宠,并以极大的效力,得以使人在基督内圣化、使天主受光荣,这正是教会其他一切工作所追求的目的”(10条)。由此可知,梵二确实发展了礼仪神学,它是以基督复活奥迹为中心的一种礼仪神学,然而,圣乐在历史的长河里,它是一路伴随着教会信仰和礼仪的成长而成长起来的,所以,在礼仪当中的圣乐与礼仪始终是保持一致地表达着教会的神学思想。
3、圣乐的推陈出新
正确理解教会礼仪精神是我们应用与发展圣乐的基础,教会圣乐除了它自身的内容和形式之外,更重要的角色是突出礼仪的神圣性,所以圣乐的应用与发展要在教会礼仪精神指导之下来执行。梵二大公会议,在礼仪方面有了新的改革精神,但是,改革并非是一味的喜新厌旧,它更是以一种新的精神面貌出现。在圣乐方面:“普世教会的音乐传统,形成了超越其他艺术表现的无价之宝,尤其配合着言语的圣歌,更变成了隆重礼仪的必需或组成要素”。(礼仪宪章)在这里提到的是教会音乐传统形成了艺术表现的无价之宝,这些无价之宝是在教会礼仪音乐历史中的结晶,确实,在传统圣乐里一首首优秀的作品在礼仪中发挥着其他艺术类型不可代替的作用。从文献中不难看出教会首先肯定的是传统的圣乐,要理解梵二礼仪圣乐精神,首先是继承教会传统圣乐。在梵二礼仪改革之前,教会所应用的是“额我略圣咏”,这是堪称教会礼仪圣乐中最为典型的传统圣乐,是专用在天主教礼仪中的圣乐,它是教会最早成为教会礼仪的系统圣乐,也是一种统一的、规范的礼仪圣乐,更是教会礼仪圣乐的权威的代表。正如《礼仪宪章》中116条所说:“教会以额我略曲为罗马礼仪的本有歌曲,所以在礼仪行为中,如果与其它歌曲条件相等,则额我略曲占优先。”这是对继承传统圣乐最好的诠释了。除了额我略圣咏,在教会的圣乐宝库中还拥有其它类型的圣乐作品不胜枚举,如:复调圣乐、曲式繁多的古典圣乐作品,还有以教会礼仪乐器而著称的管风琴曲等等浩如烟海。
梵二大公会议所取得的成果是积极的,它使教会礼仪以新的精神面貌展现给世界,本地语言在礼仪中的使用对圣乐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教会圣乐本地化的概念也随之而来,同时也给圣乐的创新发展带来了很大的空间,有意识地汲取借鉴本民族的优秀音乐文化因素去创作是发展圣乐的可行之路,伴随着中国教会圣乐逐渐的发展,具有中国音乐内涵的圣乐值得提倡。从目前中国教会各个堂区的礼仪圣乐的应用和发展来看,大部分堂区咏唱一些现代的、时尚的音调,咏唱这些新的好的圣乐作品固然是件好事,但丢掉传统的权威的圣乐作品就不是一件好事了,关于圣乐新旧的取舍值得我们反思。
4、地方教会对圣乐应有的责任
如上文提到,在梵二大公会议的礼仪改革,其中一项大的变化是可以用本国语言施行礼仪圣事:“在拉丁礼仪内,除非有特殊法律规定,应保存使用拉丁语。可是在弥撒内或是在行圣事时,或在礼仪的其它部分,使用本地语言,多次为民众很有益处,可准予广泛的使用,尤其在宣读及劝勉时、在某些祈祷文及歌唱中为然......根据这些规则,决定是否使用,以及如何使用本地语言的权力,属于地区主教......。”(礼仪宪章36)从教会礼仪惯用的拉丁文到使用本国语言来举行礼仪和圣事,这是一种很大的改变,在礼仪中的圣乐自然而然地会涉及到地方语言的圣乐。然而并不是任何歌曲都可以作为礼仪圣乐的,礼仪圣乐必须是与礼仪精神一致的,符合教会礼仪的圣神性,从它的词曲方面来讲:歌词要符合教会的神学思想,如果引用圣经章节或礼仪中的词句、段落则更加明了;曲调要符合教会礼仪的气氛,其实,圣乐的曲调是多种多样的,怎样才算是符合教会礼仪的要求?从风格上来讲音乐的曲调应该是平稳而不死板、欢快而不放纵、简单而不俗气、神圣而不随意,当然,咏唱者的态度和方法也是不可忽视的。除此之外,一首新圣乐作品的使用,要有教区准许即:教区有关圣乐的管理者或团体。一九六七年三月五日罗马教廷礼仪圣部训令—《论圣礼中的音乐》里说:“教区的圣乐委员会,在教区内与礼仪牧灵行动一齐推动圣乐,是非常重要的。为此,每一教区,在可能范围内,当设立圣乐委员会,与礼仪委员会一起工作。并且有时更好将两个委员会联合起来,由双方的专家组成,使事务易于进行。若认为更有益的话,希望能由多数教区,成立一个委员会,便在同一地区内,规定同样的行动计划,并使人力更有效地集中起来。主教团按照情形的适宜所成立的礼仪委员会(注46),亦应管理圣乐,所以当有精通圣乐的专家。这个委员会不但与教区委员会,且当与本区内其它与音乐有关的团体,取得联系。这项规定亦适用于礼仪宪章四十四条所提及的礼仪传教研究所。”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多方言、风俗泂异、区域辽阔的教会里,圣乐的管理尤为重要。“慈母教会,为使基督信众在礼仪中确能获得丰富的恩宠,切愿设法对礼仪作一全盘的整顿。原来礼仪含有不能改变的成分,那是由天主所建立的;但也含有可变的成分,那是可以随时代而改变的,而且如有不甚符合礼仪本质的成分,混入其中,或者不能适应时代,则更必须加以修改。在推进整顿时,应该对经文及礼节加以处理,务必使其所指的神圣本质,明白表达出来,并使基督子民尽可能容易理解,并能完整地、主动地、以团体形式参与典礼。”(礼仪宪章21)礼仪中的圣乐又未尝不可呢? 新编《天主教教理》在谈到礼仪本地化时说:“举行礼仪要符合不同民族的特性与文化。要把基督的奥迹启示给普世万民,使他们服从信德,便要在所有的文化中宣扬它、庆祝它、实践它。可见,基督的奥迹并不抹杀不同的文化,却能弥补它们的缺陷,使它们得到充满。当不同的文化被基督接纳并改化之后,许多天主的子女便可以在同一圣神的领导下,来到天主圣父前用各自固有的文化光荣赞颂祂。”(第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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