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以说有七千年的文化和文明,但这个文明古国对普世教会神学思想似乎一点贡献和影响都没有,这是令人惋惜的事。普世的教会应是一个多姿多采的教会,里面应有中华民族和这个民族文化的贡献和烙印。因此近年来,努力提倡教会本地化,成为了推动本地化神学思想建设的基础。
“普世教会”本来并不在时空中“具体地”存在,本来就是本地教会,在本地中成长、烙上本地的印记。无论是远自圣经时代的“罗马教会”、“格林多教会”,或者是近至今天的法国教会、美国教会、米兰教会,都无一不是“地方教会”。真正而具体存在的,不过是无数大大小小的、具体的地方教会,“普遍的”或“普世的”教会并不具体地存在于北京,也不存在于罗马。
一、本地人被本地文化吸引
我们爱自己,爱自己的父母、家庭、学校、邻居和朋友;我们珍惜我们曾拥有过的故居和物品,留恋我们曾踏足过的山山水水;我们庆幸自己拥有一个名字——中国人。我们喜欢用自己能畅所欲言的「母语」跟人交谈;我们愿意知道自己属于甚么国家和民族,愿意寻到自己家族的根……
对我们中国人来说,我们所拥有的更是值得珍惜的东西:我们有六、七千年的历史和文明,它还是一种由中国人独自创发、独自发展,而又是世上唯一能连绵不断地延续至今的文化;我们有世上最长的编年史,我们在诗歌和文学上的成就,无论就质和量来说都是惊人的;我们的方块字、音乐和绘画,尽管不是世上最完美的艺术瑰宝,却是极具特色的人类遗产;中国人对天道或人道,对大自然或人间的组织和制度等等,在二、三千年前已有很深的认识和独到的见解。
难道这些文化遗产都与基督无缘?难道中国教会必须如仇教者所讽刺的:多一个基督徒,就少一个中国人?难道全能全智的上主,他的智慧仅能在希伯来人的传统和文学中才可以形诸文字?我们无意把圣经和其他文学作品放在同一的地位,我们只是问:为甚么我们「放弃了」上主显示在中国数千年文化遗产中的智慧?如果我们不放弃,这些遗产在中国教会的生活中,又占一个甚么位置?我们不能让基督的教会成为真正的中国教会吗?其实,民族感、文化感等,本身已是一种道德力量,也是提升心灵、导向宗教的一个途径,如果我们能在自己所喜爱和认同的道路中与基督相遇,那更是一种多么愉快的感受!
中国教会本地化的意义,并不是让一个洋教穿上唐装;中国文化也不是单指中国的古书、古董、古画和古音乐。本地化绝不是复古。因此,中国的传统和文化必须受到尊重,中国人的具体生活处境必须获得关注,中国基督徒也必须能以自己的方式去履行宗教责任,以自己熟悉的语言、思想和象征去表达自己的宗教情愫,甚至藉此而向自己的同胞传扬福音的喜讯,这喜讯其实早已潜藏在「那些在福音尚未传给我们人民之前,天主亲手种植在我们古老文化中的种子」之中。(一九七八年亚洲主教团协会第二届全体代表大会最后声明,第十一节)
二、利玛窦——教会神学本地化的先贤
利玛窦被誉为“最杰出、最聪颖的历史人物之一”、“中西方之间最杰出的文化中间人”、“不朽的人物”。利玛窦不仅精通多种语言、记忆力惊人,而且是迷人的健谈者及杰出的科学家,尤其擅长数学和天文学。利玛窦完成了对《四书》的拉丁文翻译,创立了首个罗马化的文字系统,获得了西方汉学之父的称号。他的灵活性格使他能够吸收大量的中国文化及形成适应化政策,“该政策既是一种大胆的传教战略,也是中欧文化之间相遇的一种精深程式。”
1610年5月11日,利玛窦因为劳累过度而去世,年仅57岁。他壮严肃穆的葬礼及被允许埋在皇家之地都是一种史无前例的特殊待遇,这标志着利玛窦在中国社会和历史中被接受的程度是极高的。利玛窦为今天的我们来说仍是一个榜样,因为他尝试着为在非基督环境中形成的礼仪赋予基督的意义,或至少基督的定位。
在现代社会,儒家思想就是始自利玛窦的一条主张基督信仰和以儒家为主体的中国文化相互融合的神学路线,现代意义上的“儒家思想”已经近似于“儒家基督徒神学”。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界著述里频频出现 “儒家式的基督徒”、“儒家基督徒”、“儒者基督徒”、“儒家天主教徒”等词汇来称呼这个文化流脉。这就是教会神学与中国传统文化成功结合的典范,更是教会神学植根于本地文化的结果,更是建立中国教会神学思想体系的良好契机。
利玛窦适应中国国情,分别将“敬孔”和“祭祖”解释为“敬其(孔子)为人师范”、“尽孝思之诚”的非宗教礼仪。在此解释基础上,尊重士大夫和平民的祭祀习俗。这样使得当时的中国教徒,特别是那些具有一定政治、社会地位的天主教徒,在需要参加“敬孔”和“祭祖”仪式时不致产生宗教上的阻滞和困难;同时,利氏还以儒家经典中的天、上帝称呼天主教的“唯一真神”天主(这个问题后面讨论),后来的康熙皇帝将此称之为“利玛窦规矩。” 康熙皇帝接受利玛窦的解释,并以是否遵循“利玛窦规矩”作为决定传教士去留的标准,这一做法正好可以成为我们对利玛窦其人及其策略所作评价的注脚。
中国道德核心之一,是孝悌忠信,而表达方式之一,就是祭祖。同样,中国士大夫亦会祀孔,以表尊敬。若传教士贸然以反对拜偶像为由,禁止祭祖祀孔,一方面会令信徒自绝于家庭和社会;另一方面会令未信者望天主教而却步。因此,在利玛窦面前,祭祖祀孔「似乎是无法克服的障碍」。
三、“孝道”凝聚中华文化数千年智慧
孝,《说文》解释其为:“善事父母曰孝”,也就是奉养父母的准则。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不仅是一种“善事父母”的日常伦理仪式、规范和实践,更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是整个中华文化的首要精神,影响深远。
孝的兴起很早,关于孝的文献在中国至少有3000多年的历史,现在有文字记载的最早在公元前21世纪的尧舜时期。舜的主要美德是孝和善,是二十四孝的首位典范。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孝的涵义扩展到三纲五常,对孝文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孔子著《孝经》,书中提出“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孔子认为,为人子女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法则,是人们应该身体力行的。《孝经》以孝为纲,历陈“五等之孝”,提出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各个等级所应遵守的基本规范,成为两千多年来的文化经典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传统的孝道文化虽然带有时代的烙印和封建色彩,但其“敬养”、“立身”等有关内容,至今仍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孝道文化的核心是敬老养老,这种精神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古人把孝道即敬老、爱老、养老列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继承发扬这一优良传统。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孝道也是形成现代人际关系和谐的价值渊源,还可以说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祭祖或敬祖,是中国最古老、最流行的“孝道”文化习俗,也是基督宗教与中国文化最易产生礼仪冲突的关键所在。中文“拜”字不仅用于神灵,也表示对人的尊敬。中国远古先民时期,祖先崇拜就已经存在。祭祖活动在周代形成定制。春秋时期,遵周礼祭祖之风盛行。孔子在《论语·为政》篇说过,“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里所说的“事”、“葬”、“祭”就是儒家提倡的“孝”的核心。《礼记》云,“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大报本反始也。”由此可见,祭祖是孝的组成部分,具有强烈的理论价值、社会价值和宗教价值。不过,中国古代哲人荀子在理解祭礼时宣称:“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由此可见,孝是中国对先人的礼遇,同时更是对上天的敬拜。在中国人的传统意识中要以孝爱之情敬拜上天,方显为人之本分。
四、“孝”乃中国教会神学本地化的基础
中国教会的神学本地化,不仅是应用中国词汇的翻译;而更是透过中国人的喜好、情操、直觉,以借中国文化的精神反省天主的启示。中国神学不必依随西方的分门别类,更须融合地自成系统。成就“基督中国化,中国基督化”。
古往今来,普世知识均可归纳在孝的范围内。在神学方面,在孝的基础上,天主圣三可视为孝的根基与来源;造世是对外的无限慈爱;降生是圣子身为典范教人以孝事天;七件圣事则为助人对天父善尽孝道之法。同时,孝道在教友生活方面,发扬为「信、望、爱」以及不越矩的「礼」;在神修方面,孝道是成德之本,在于相似耶稣孝爱天父。孝之神学,重点不只是在求知,认识天道;并且也是力行,实践于生活之中,可见孝道是仁与理统一的原则。
远在一九五九年,田良在「建立中国公教文化的根基刍议」中,构想以「孝」为本,编排中国神学。这是一个相当系统化的构想,使人知道在梵二大公会议之前,已有人如此讨论中国神学了。作为贯通中西学术的根基;孝是推行本于天主,布于宇宙,印于人心的仁与理。孝道包括人道、物道、天道。人道为人可知,因来自理性的阐发,但知的程度有别,唯圣人则知其全。物道则来自宇宙万物,所谓格物致知。天道则来自启示,耶稣为其来源,默观基督,得知孝道的真谛。
(一)中华民族固有文化中,无可否认「孝」与「仁」是两个枢纽,统括一切的德行。后代儒家阐衍的孝道,甚至成了修身、治国、平天下的大道。所以在神学本位化思考中,发表了很多中国的孝道与基督信仰互相对照与融合的作品。
(二)天主教的孝敬父母,受罗马帝国重法精神的影响,欧洲孝道中义务与权利味道很浓厚,子女出生以后,父母养育;子女长大,父母予以教育。这是义务。至于权利:子女属于父母,谁也不能夺去;子女该服从父母,孝敬父母。这是父母的权利。至于中国儒家的孝道,乃是以生命为基础;子女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子女的一生,便为孝敬父母而生活,养儿防老。父母去世了,子女也要祭祀,表示祖宗先人的生命继续存在。那么中国的孝道基础,是否也该为天主教的信仰吸收呢?
(三)早在古人思想中发扬了「父母配天」的形上学。儒家的人生哲学以法天为宗旨,以天人合一为目的。天是万物的生命根源,而父母生子女,所以父母是子女的近因,天是远因。返本思源,人应该敬父母,祭父母,就像敬天事天一般。孝道使人经由父母上达于天,即藉孝顺父母而敬天。是以儒家在天人之间插进父母,孝道有了宗教意义。另一方面,耶稣自己的孝道是承行天父的旨意,同时也孝爱圣母,使中国基督徒自儒家的孝在耶稣内受到救恩的提升,换句话说,这是东方文化接受基督的洗礼。
(四)基督称天主为父,与中国的孝道极为接近。但是鉴于现代西方神学在位际范畴影响下,偏向以友谊来解释天人的关系,如果引入中国,则违背中国文化。以下六个理由,值得在这里重述。1、中国传统的五伦之中,父子、朋友不属同伦;2、孝的对象是父母,友的对象是同辈;3、对父以友相待是缺少尊敬与礼貌;4、孝是中国社会的基础,个人修养,家庭教育,社会国家都以孝为本;5、社会习俗不许称父亲为朋友;6、最后,明末天主教传入中国,提倡孝道,受到欢迎,而「礼仪之争」导致禁止敬祖,教会因此被视为夷狄。因此即使西方社会容许以友谊来解释天主与人的关系,由于耶稣的教导以及上面种种理由,便不可引进中国教会,所以在写作讲道时,应力加避免,甚至翻译西方书籍时,每遇称天主为友时,应加注解,以免贻笑大方。
五、传统的“孝道”借福音而提升
「祭祖」礼俗本于「孝道」。中国人先孝祖进而敬天,基督徒先孝天而后敬祖,两者均具孝悌的传统美德。可是以人本伦理为出发点的「祭祖」行为往往沦为狭隘的血缘关系之强调,以致同宗兼容,异族相斥,自私自利洋溢其间。教会的神本伦理首重人人先做天父的孝子,全心、全灵、全力、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并爱近人如你自己。(路十27)。质言之,要做天父的「孝子」,就得先做父母的孝子。因为『天主是神』(若四24),没有形像可见。假使有人说:我爱天主,但他却恼恨自己的弟兄,便是撒谎的;因为那不爱自己所看见的弟兄的,就不能爱自己所看不见的天主。(若一四20)。这种把「爱心」先事奉于天父,而后推及父母兄弟的伦理精神,足可促进世界大同。天主既然是人类的天父,万族在天父的大家庭中自然成为兄弟手足,无所谓血缘亲疏之别。这样,不论为君为民,为子为父,都能遵行天父旨意,达到世界和平。这个理想,就是基督福音能够成全中国传统孝道不足的所在。
教会不主张盲目的来谈论孝道,传统上所谓的「孝行」不一定能适合今日的社会。像「廿四孝」所强调的「恣蚊饱血」、「为母埋儿」、「尝粪忧心」都不近情,与现代伦理脱节。故传统的孝道观念极需要基督福音的活力使其「返老还童」,以做现代伦理的楷模。再者,中国传统孝道宜以「四海之内皆兄弟」之精神推及于人类社会,否则还是摆脱不了「家庭主义」的桎梏。其改造的推动力乃是基督福音光照下的「敬天孝祖」伦理:先爱神后爱人及以孝敬父母来证明孝敬天父。这一「逆证的」伦理,可由基督教的祭祖敬天的创意来开始。
六、在牧灵实践中,弘扬“孝道”收效甚佳
笔者身为晋铎二十年的一位神父,长时间的一线牧灵工作使我深知广大教友在信仰生活中对于先辈们追思纪念的迫切需求,也体谅“礼仪之争”后僵化地执行圣教礼规对中国教友传统理念的冲击;深知难以计数的慕道者因无法接受刻板的追思祭礼而将基督信仰拒之门外的普遍现实,更体谅一代代教会神长无奈于难以使教会信仰与中国传统的“孝道”理念完好的结合。
梵二大公会议之后,鼓励各个地方教会,按照当地的文化,加以适度的调整,以更落实基督信仰和本地文化互融的“本地化”理想。台湾和香港天主教会教会,作为中国教会的先行者,按照罗马《殡葬礼典》的三阶段祈祷:守灵、出殡(包括入殓和辞灵礼)、下葬(土葬或火葬),在殡葬礼的本地化上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港台与大陆区域差别较大,佛、道习俗并不能代表中华文化的传统,因此一些本地化的举措难以在大陆,尤其是中国北方推广。在此强调的是,我们弘扬的并不是某一种固定模式的礼规,而应该是符合基督信仰并结合于本地文化的理念,通过教会自身的礼仪满全广大教友的信仰生活需求,实现神学思想上的本地化。
在长期实践中,本人对教会信仰中弘扬“孝道”有所感悟:
(一)、鼓励教友在信仰生活中注重对先人的纪念
「祭祖」礼俗系中国固有的文化传统,教会现在已经将其视为一种基督成全文化的美德。这种开明的态度使教外人士对教会有耳目一新的感觉,至少能教人知道天主教不是反文化的,而能够“属乎文化”并“改造文化”。
天主教有关中国礼仪禁令之解除,还是上世纪的事情。一九三九年十二月八日教宗庇护十二世(Pius XII, 1939-1958)宣布收回一七四二年的禁令,视祭祖敬孔如同圣徒崇拜。根据传信部部令第四条明文规定: 『在亡灵前,或在亡灵像前,或只写姓名的牌位前鞠躬或行及其它社会敬礼,乃属善举,理应准行。』 这一条文可说是天主教恢复「祭祖」礼俗的依据。
因此,在牧灵实践中鼓励信友“祭祖”,尤其以敬神的礼仪追思先人,对于提升信仰,巩固灵修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在传统节日增设教会追思礼仪
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中,每逢佳节,不忘先祖,必要焚香举祭。尤其是春节和清明节,更是有非常隆重的纪念仪式。
千百年来,中华民族形成了在一年开元之际祭祖的传统,其本意就是以祭祀的形式,表达对先人的尊敬、怀念、感恩、继承、报答之意,就是要告诫今人:我们的一切来自祖上、来自逝去先人曾经的哺育、教养与恩惠,特别是要告诫年轻一代:感恩是为人的本分,报答是做人的责任。正是在祭祖这一时刻,人们面对先人做出内心宣示与共同勉励:感激所有施恩于己之人,怀念所有对家庭与社会做过贡献之人,立志做一个不负先人厚望、奋发有为、德行高尚之人。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纪念祖先的传统节日,其主要形式是祭祖扫墓。几千年来,人们在这个“气清景明”的节气中,进行“祭之以礼”的追远活动,为已逝的亲人、祖先,庄重地送上自己的思念与敬意。这神圣的生命交流仪式,一年年轮回、一代代传承,构成了人们顽强生存和追求幸福的重要动力,是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续展开新的有机构成。
为迎合民族传统,以中国教会特有的理念满全国人“逢佳节,祭先祖”的传统,借神圣的弥撒圣祭实现敬神爱人更是意义深远。
天津西开总堂早在十年前已经开始固定在每年除夕、清明举行追思大礼弥撒,召集信友齐聚天主圣殿在感恩圣宴之中追忆、祈祷,既迎合了国人传统,又弘扬了福音精神,使传统的文化借圣教礼仪更显神圣。
十年前,当堂区首次安排传统节日举行追思礼仪的时候,我的心中充满疑虑。教友们能否接受这一改变,会不会教友们忙于举家团圆,而使教堂空空如也?但令我吃惊的是,弥撒上台前教堂内不仅是座无虚席,甚至是人满为患。直到今天十几年光景,不论天气状况多么差,参与追思礼仪的教友从未减少。可见教友们需要教会把民族传统文化与我们的信仰有机地结合;需要让教会接纳并弘扬民族文化中的优良传统;更需要基督信仰成为中华文化的新的亮点。
(三)、阐明“祭祖”的核心理念,为慕道者打消疑虑,体现教会的至公性
多年的牧灵经验告诉我,“礼仪之争”真的遗害无穷。是它导致众多热心教友面对民族优良传统却步不前,以一味的西方化为“纯真的信仰”。这恰恰有悖于基督的训诲,有悖于至公教会多元化的特征,给福传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很多新教友被冠以“背祖”的名号,很多慕道者因得知不能参与传统祭祖礼仪,产生了对基督信仰的排斥。
试问,教会诸多的传统习惯不都来自犹太民族的习俗吗?教会礼仪、服饰不都源自中世纪欧洲的传统吗?既然如此,中华文化的传统依旧可以被借鉴和吸收。再问,难道中华文化的精髓不可以被普世教会接纳并弘扬吗?“诸子百家”的理念竟无一与教会神学相容吗?如果可以,教会的至公性才得以彰显。当前举国上下都在以弘扬传统文化为荣,教会神学如果一味的与大众需求背道而驰,势必造成新的“礼仪之争”使教会丧失又一大好的福传机遇。
因此,中国教会有义务向国人阐明“孝道”的核心理念,将这优良的民族传统融入中国教会,使教会因弘扬传统而自豪,使生活因信仰的指导更完整。如此,才能培养出“爱国爱教”的中国信友。让更多的信友在“爱教”中彰显“爱国”的情结;在弘扬民族优良传统抒发“爱国”情怀的同时为真理和福音作见证,做到真正的“爱教”。让数千年中华文化,为多姿多彩的普世教会增添魅力;让基督的福音在神州大地使灿烂的华夏文明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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