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鹏
一、历史背景
(一)法国保教权与天主教会
在近代,法国是最早在中国取得保教权的国家,1850年,法与清政府签订《天津条约》,其中第十三款规定:“天主教原以劝人行善为本,凡奉教之人,皆全获保佑身家,其会同礼拜诵经等事概听其便,凡按第八款备有盖印执照安然入内地传教之人,地方官务必厚待保护。凡中国人愿意信天主教而循规蹈矩者,毫无查禁,皆免惩治。向来所有或写,或刻奉禁天主教各明文,无论如处,概行宽免。”法国据此声明在华拥有保教权。
法国保教权的存在不仅不断激化了民族矛盾,而且也大大损害了天主教的形象。后来曾任第一任宗座驻华代表的刚恒毅在回忆录宗写道,“外国人在中国的地位是建立在特权的结构和制度上的,外国人因享有治外法权而不受中国法庭的处理,教会在法律地位上和这种结构联系在一起,这自然伤害了中国人民的自尊心,教会也默认在外国条约的范围内。因此传教士以外国人的身份来中国,中国人认为他们与列强同流合污.”强权亵渎了十字架的神圣,天主教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在雷鸣远以前,天津民众的仇教心理很严重,往往将对西方列强尤其是法国的侵略罪行迁咎于教会,曾在天津主持教务的狄仁吉曾提到,“联军在这里留下的印象太坏了,使这里的人们对洋人成见极深。”天津仁爱会修女特洛伊在写给上级的报告中说:“欧洲地军队占领这座城市,给这里的人留下极为恶劣的印象,尤其是这里的妇女,一见到我们走在大街上,就说:看!洋鬼子来了。随即万分惊恐地赶紧关门。”天主教会与西方地殖民侵略联系在一起,使得上帝的面目显得一片模糊。
(二)天津教务的大发展
天主教虽然在19世纪五六十年代就传入了天津,但在此后近半个世纪里,教务并不发达,发展迟缓。截至1883年,天津的天主教堂口仍停留在1870年“天津教案”时期的数目(6个),信徒数字也只有一千四百二十四名。到1898年,信徒人数也不过两千四百二十八名。但在1900年后,天津的教务却有了迅速的发展。首先表现为信徒人数的增加上。例如1903年仅有信徒3,490人,至1911年增至31,398人。
20世纪初天主教教务的迅猛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教会自身调整的结果,表明教会的一种积极开明的改革姿态,但是这种开明是有限度的,是一种消极的改革策略;而雷鸣远则比教会当局走的更远,他代表的是一种更为激进的改革势力。虽然他改革的立意是基于教会的发展,但是这种方式也会不可避免的招致其与教会当局的分歧与冲突。
(三)教会积弊与教会精英的批评
虽然法国的保教权在20世纪初期有了很大的衰落,天主教会本身也在不断的调整中获得教务的大发展,但是长期以来教会所形成的积弊却仍然存在,成为制约教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也在继续危害着教会的社会形象。而以马相伯、英敛之为代表的教会精英在20世纪初开始对教会的积弊提出批评意见。
需要指出的是,马相伯、英敛之对教会积弊进行了全面深刻的反思并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意见,但是他们的改革意见主要还是侧重于文化的层面,是基于教会外围的改革意见,真正的主要的在教会体制内寻求突破的则是由雷鸣远以及汤作霖神父来开展的。
二、从“天津运动”到“夫至大”通谕
(一)雷鸣远主铎天津与“天津运动”
圣保禄曾说:“我对一切人,就成为一切”,“我对犹太人,我就成为犹太人;对希腊人,我就成为希腊人。”雷鸣远也认为:“我若愿意仍做欧洲人,便是一具僵尸体;人在一地传教,若不成其中一员,便不认识这些人比活人还美好。”在天津,雷鸣远力图将自己彻底“中国化”,为此,他进行了广泛的社会接触,不仅以博爱平等的精神接近教友和普通的教外人,而且还积极“打入社会个阶层”,以“友爱、温和、容忍、演说和讲道”结交知识分子和社会名流。当时天津名流熊希龄、严范荪、孙仲英、英敛之都是雷鸣远的好朋友。最终雷鸣远在天津建立了广泛的人际关系,后来他曾写道:“我在这里的朋友比任何地方的朋友都多”。
雷鸣远在天津的传教活动呈现以下显明的特点:首先,传教作风迥然于当时教会依恃列强不平等条约的强硬态度,他以基督精神对待教内外人士,曾称:“我爱中国人,我是中国人当中的一个,我比中国人更是中国人!”其次,传教手段从社会事业入手,“藉着肉身的利益,渐渐获取他们的灵魂”,通过赈济、办学校、出版报刊、开宣讲所等扩大天主教的影响力。第三,尊重中国人的爱国意识并不断激发中国人爱国心,他认为:“一切民族都有自尊性和生存权,这并不是传教士可以剥夺的。”这体现在他对待中国修士态度与一般西方传教士的不同上,一般传教士“迫使他们尊重和钦佩他们教师的国家-欧洲”,而“被迫轻视他们的弟兄,他们的民族,他们应当劝化的民族。”而雷鸣远则要求中国的修士们“当爱他们自己的民族,要尊重自己的同胞。”
雷鸣远在天津的活动既为后来的老西开事件准备了群众基础、舆论准备,而且在这一时期他的任命中国籍主教的想法也开始成熟起来。
雷鸣远来华之际,义和团运动平息未久,北京天津一带局势仍然动荡,雷鸣远亲眼目睹了八国联军洗掠后的惨败景象,深受刺激,并大声疾呼:“我与义和团一条心”。在晋铎前,曾向林主教提出改变教会现状的建议;另外,雷鸣远开始从理论上自觉地准备,他曾请其胞弟伯达为其找一些“可靠”的和“考证”过的资料:一是关于公教教义对于那些信奉公教的国家所给予的利益。二是关于罗马及各圣部的运作和外交政策,对于不同的国家,在历史观点上及现行的外交观点上,与天主教国家,无宗教的外交国家的关系,特别是正式的关系,有什么条件,仪式等,一个无宗教信仰的国家能有教廷大使吗?能否派遣无信仰的人做代办?说明此时雷鸣远已经在开始思考废除法国“保教权”,实行中梵建交的问题。
这一时期,关于保教权,雷鸣远的主要思想有: “我以为中国人同欧洲人有同样的权利,教友们是什么,他们能够也应该爱他们的祖国”;“我个人的理想是尽可能快地废除保教权,使我们的教友成为真正的中国教友,而有完整的本地神职人员的出现”。这种说法间接提到中国主教,这是第一次雷神父在书信中清晰地提出他的观点。
(二)“充军”南方与上诉罗马
雷鸣远被充军到正定后,那里的主教是他的一个朋友文贵宾(Jean De Vienne),通过与文的交流,雷鸣远对当时教会现状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他在此时致好友汤作霖的信中曾严厉抨击了教会的坏现象。
1916年9月,因雷鸣远神父朋友们的请求:教友们,特别是教外的名绅大宦,派遣六名代表,向杜主教陈情,而杜主教则往会长那儿推,这几位年高德勋的代表又到北京向罗视察员陈情,再加上遣使会总会长的干涉,因为此前汤作霖神父已经就此事上书巴黎总会长;杜主教把充军的雷鸣远召回到自己的教区,但是把他安排到庆云县的何家庄,给本堂狄神父作助手,何家庄是河北省最南端的偏僻之地,而雷鸣远在被充军正定之前已经是副主教,所以杜主教这种不负责任的处理,欺骗了人们的期望,更激起了教内外人士的一致愤慨:天津的绅士联名向罗马提出申诉,这份申诉书有天津各界人士的签名不下千人之多;在教会内,在天津教区,由汤作霖神父和杨儒望神父领衔,全体神父签署,只有两位神父除外,集体上诉罗马。
此时,天津发生法领事带兵拘禁华警察事件,雷鸣远极为愤慨,“我无法克制的愤怒使我全身抖颤,没有,在这世界上没有公理”,“假如我是个老西开百姓,我卖掉我的一切,为买炸药和子弹,而死在老西开。但我因为是神父,宁可死在罗马,而不愿在罪恶前缄口不言。现在的问题不是战胜与否,而是要作战,尽我一生,只要心在跳动,这场战争永无止休”, “受苦甚至流血也不愿做卑鄙的事,宁可死也不愿与那邪恶妥协。”他前往涿州参加各界代表大会,在会上发表讲演,并提出“我们罢工,与法国经济绝交”的办法。他主张:罢工就是在法国工厂里做工的不作工,法国机构里作事的不作事,当奶妈的不哺孩子,做买卖的不和他们通商,卖货的不卖给他们货,全体罢工,全体绝交,大家全回家,必定教他们法国人在中国地来乞食;可有一样,就是不需象外国那样罢工,要完全圣教会的样子罢工,管账的要把账交清,管机器的要将机器擦净,教他们外国人看看我们罢工的表率。此后,天津掀起轰轰烈烈的罢工罢市斗争。
最初汤作霖上书罗马,只是出于保护雷鸣远的目的,后来他深知:老西开事件,并不是解决了雷鸣远神父的问题就解决了全部问题,全盘问题,乃是解决中国教会的问题。于是汤作霖改变了方向,向罗马直接提出中国教会问题,于是写了一封长达六七十页的报告书。在报告书中,汤作霖除去为雷神父的事业颂扬并为雷神父辩护外,他向罗马重点陈述了外国传教士对中国教会的种种措施与思想,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三)“传教大宪章”
1917年4月赵主教(Msgr.Keynand)赴任绍兴。早在雷鸣远到达绍兴之前,赵主教收到一份“教区思想备忘录”,内容有五点:爱国、保教权、本地神职、道袍与事业。关于这五点,除去四五两点无关宏旨外,其它的三点都与雷鸣远的思想完全相反。在年退省中,雷鸣远就备忘录中的问题给赵主教写信阐明自己的看法,被称为“传教大宪章”。此信没有回音,另副本由汤作霖神父寄往罗马,充实传信部所有的诉讼材料。雷鸣远对于备忘录的基本态度是“表面上接受文字的辞句,而不接受其中的精神”,并系统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首先是爱国说。雷鸣远肯定了“爱国”的力量。认为“爱国”首先是一种爱情,是一种忠诚及牺牲的创造兴奋,是一个伟大的理想,所以也是一个伟大的力量, 这种力量是一种高贵的气质,而这高贵的气质发展成为一种力量,也恐怕是一个国家更加坚固的防线;它是一个杠杆,能撬起群众;它是一块磁石,能吸引人灵。但另一方面,“抵制这种力量也会产生相等的效果。”总之,爱国无论对国家还是对教会都是重要的。
而现实却是传教士在爱国这个问题上,“具有两种观点及两种尺度,似乎同样的语言,同样的行为,在跨越国界以后,就不再使它产生同样的印象,发表同样的判断”,具体到爱国来讲,爱国对欧洲是一种“光荣”,对中国来说却是一种“缺点”,在备忘录中规定“应该不使教友们参加一种不自然的,喧哗的爱国主义,这意味着偏袒与激烈的爱国主义,并将爱国与恨外国人,抵制外货,混为一谈……在公开场合会议的爱国行动,容易使人疯狂。”
雷鸣远对上述观点进行了反驳,认为首先“这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欧洲同样存在;另外“激烈的爱国主义并不象它的名称那样严重”,老西开的历史就是很感人的“文明例证”。总之,“若真正的爱国心在欧洲是可赞美而也赞美过的,对中国的教会也有必要”,因此,“中国的教友有权利有义务成为爱国者,与欧美教友一般无二”,对于这一点,传教士应加以培养,应该象欧美的司铎一样主张和行动。
雷鸣远“爱国说”可以说是在老西开事件及五四运动中天主信徒爱国举动的理论依据和精神力量。而雷鸣远及天津天主信徒的爱国举动所具有的主要的意义在于以实际行动改变长期以来人们对天主教会和天主信徒的负面印象。
其次是国籍主教。这一点是雷鸣远论述的重点,曾言“如果我能亲吻中国第二位主教的权戒,我将会含笑九泉”雷鸣远认为在理论上,在原则上并无人反对本地神职人员的完整,正如备忘录中所说的一样,然而事实上应该加速完成,并迫切需要完成。当时中国教会的现象是,主教们总是与教廷的精神相背离,存在“反罗马”现象。典型的例证是罗马曾任命四川的郭神父为主教,却没有一个在华的外籍主教为其祝圣。在华教会当局的这种做法导致的后果是“建立一些教会,都只是形成一些精神殖民地,一个国家的殖民地,一个修会的殖民地。”主教们普遍的论调是“中国的圣职不成熟,没有准备好”,所持的理由是中国神职人员素质低下,任命国籍主教会导致裂教。主教门的指导思想直接造成中国神职人员的地位普遍低下,他们往往居于“辅助”地位,常常是第二第三级的,甚至有些地方的本地神职待遇还不如传教员。
雷鸣远对于主教们的论调不以为然,并举例加以反驳:一些欧洲籍的主教,他们的品行没有什么可做表率的,他们的学识至少很平庸,其它的主教,他们不谨慎,甚至使他们的领事和公使叹息,或者他们使一个代牧区垮台。另外,他们不会阅读,也不会写字,而只会勉强写一些;相反“中国神父文学及教育学识都很卓越”,雷鸣远并且列出了五个神父的名字予以证明。因此,雷鸣远认为主教们第一点反对任命中国主教的看法是站不住的。“公开的说本地神职现在不能继承我们,就等于说这个健康的人不能吃下一个大梨一样。”
对于主教们的第二点担忧,雷鸣远认为也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即使发生危险,也可以“随意收回成命”。总之,任命国籍主教必须实行,“建立一个完整的本地神职,是我们首要的责任-由于教会的传统,罗马教廷的教训及事实上越来越清楚的呼声”,主教们不能总是消极“等待罗马”,因为“罗马已经很多次的发表了它的愿望,规定了目标,提示了主旨,提出了路线,罗马也很自然地期待着主教们”,“如果罗马的劝告与我们内在的呼声相交流,没有世俗成见的人的回响,它的劝告就没有实际而重大的效果”。
第三是保教权。雷鸣远认为“对传播福音,保教权是一个人为的最大障碍”, “保教权为某些才俊之士是进入教会的障碍”。对于废除权,同样不能等待罗马,等待罗马是个“幻想”,而“怀这幻想就是寻找不负责的安逸”;废除保教权,作为传教士应该是主动的,而非被动的,因为中国人需要一个“表示”,“为知道宗教不同于政治商业,牧师们不同于领事;并知道他们对正义有一个清晰和极单纯的概念,来自民众而非司法部的概念”;作为教友也该“参加这场战斗”,因为“基督徒对于自己的国家有履行的义务”。总之,对于废除保教权,从主教到传教士到教友都是责无旁贷的。
在这封书信的最后,雷鸣远对未来中国教会的事业充满了希望,“我们中国传教区的冗长冬天已经过去了……建立国籍的,生活的,丰饶的教会之时刻已经来到了,这教会在群众中将是酵母,民族的肉体之肉体,在基督内成圣的血液,唯一可行之路,并在希望中保有未来的预许”,“对这教会我们已不在做遥远的准备,而正是在最近的,决定性的,具体的准备中。”
在绍兴期间,雷鸣远不仅直接上诉罗马,而且多次向传信部秘书长的友人瓦内维教长写信,督促罗马做出任命中国主教的决定,“因为这里蹂躏了天父的葡萄园……我以为教会当局一再的延缓可以使这毒瘤蔓延各处而后患无穷,最后等到开刀割除的时候,-倘或有那一天到来,全身已腐烂到筋骨,将来已没有必要精力与活动,简单地说:太晚了!”因为上书到达罗马,“就象可怜的小石子在水中做了个小圆圈”,所以办法只有“再三恳求”,“强求圣部注意”,最好是“有个人亲自在罗马”,“当面交谈”。
(四)教廷的调查和“夫至大”通谕的发表
汤作霖与杜主教的矛盾愈演愈烈,最后竟发展至杜主教等教会当局通知法领事会同中国警察捕人,视其为“罪犯”。1918年,为缓和汤与杜的矛盾,罗马教廷曾居间调解,命令杜主教在汤神父道歉后,恢复其在天津教区的地位,汤听从雷神父的劝告,向杜主教道歉,但杜主教却予以拒绝;为此,罗马教廷再派献县副主教刘某调查,仍然没有结果。
1919年,一方面由于天津教会内部的分裂,另一方面,由于1918年中法通史问题的夭折,罗马教廷再次指派广州的光主教为宗座视察员,负责调查中国教务情形,并着令调查范围扩大,普及到教友,问题一共三十二个,其中有关教权的问题有四个,都没有提出来,调查结果是:对于汤作霖神父重发一个“行祭许可证”,并撤消杜主教不合理的科罚,但为在杜主教及众人面前缓和形势,迫使汤本人回欧洲,而杜保禄也终因老西开事件弄得声名狼藉,1920年被罗马教廷调往江西赣州,这一桩公案就此了结。
其间,以陆征祥为代表的北洋政府在1917-1918年间,也曾有一次与罗马教廷商议通使的努力。
陆征祥主张与教廷通使最早是受其师许景澄的影响,多年后他曾经对罗光神父说:“我们中国政府现在非常不注意罗马教廷,李鸿章那时就提议和教廷通使,到现在已五十余年。许文肃公(景澄)也主张和教廷通使,我在外部也主张通使。”当时,就认为李鸿章的做法可以避免列强再籍教案而生纠纷。1911年,陆征祥由基督新教改信天主教,1912年出任民国首届责任内阁外交总长,曾考虑与教廷通使,只是由于政局的动荡不定,自己又卷入政治的旋涡中,所以未能实现。1917年中国对德宣战,政府想发展外交行动,争取多数国家的同情,预备在和会时,能够争回德国在山东的权利,在这种发展外交行动的政府中,时任外交总长且又急于为自己“翻案”的陆征祥,重新又提出与罗马通使的计划,并转请第三国即摩洛哥在罗马的代表为斡旋人。经过商议,罗马方面内定当时任教廷驻菲律宾宗座代表的白赖理主教为教廷驻中国的大使,但法国却借口,此事为“德国政治手腕发动”,白有“亲德之嫌”而予以坚决反对,并向北洋政府施加压力。那时的北洋政府正感到日本“二十一条”的压力,不敢再得罪法国等西方列强,乃通知教廷双方展期通使,中梵建交再次功败垂成。
老西开事件体现了中法因领土主权而发生的矛盾和斗争,同时也体现了当时中国教会内部的分歧和矛盾,以雷鸣远汤作霖神父为代表的下层神职人员为正义感所驱使,对当时的在华教会当局提出了反对意见,并上诉罗马,反映当时教会内的种种不良现象,使罗马方面能够了解到中国教会的一些实情。雷、汤两人也因此而受到教会上层的打压,罗马先后三次派员调查此案,但调查者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与雷、汤两人的实情相报形成鲜明对比,罗马不能不对在华的外籍主教产生疑虑和不信任感,从客观上促进了教廷下定决心任命中国国籍主教。雷、汤两人的所表达的声音,虽还不能说教会内部已出现了完整的异己力量,但却表明在教会内,尤其是外籍神职人员开始了对天主教会历史积弊的自省与反思,这不仅仅是简单的批评,而且形成了具体的可操作的主张,在任命中国籍主教这个推进中国天主教本土化的关键问题上,态度坚决,意见明确,这种声音也通过他们的不断上诉而达罗马,为罗马最终意见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在与雷、汤为代表的教会内部为推进天主教本土化运动的同时,以陆征祥为代表的政府方面也为实现中梵建交而进行了努力,惜乎雷、汤的意见仅限教会内部,并没有形成强大的群体行为进而上升为政策层面;而此时政府的行动更多了利益的权衡,往往因时因事而变具有某种不确定性,教会和政府两者最终未能形成一种呼应,一种互动。但是,中国天主教的本土化运动虽然缓慢,但毕竟已是一种趋势,在这个趋势中,罗马教廷充当了一个积极的角色。1919年11月30日,教宗本笃十五世颁布“夫至大”通谕,在“夫至大”通谕中可以明显看出雷、汤所造成的影响,例如“夫至大”通谕中规定教会“当摈除邦族排外之心思,摈除修道团体门户之意见”;“当施圆满之功,陶成本地之铎曹”,“凡管领一区传教者,其重要先务,当就所在民族族人之充圣职司者而陶养之,建设之”;在华的西方传教士“当旨趣分明,毋以母国加诸天国之上”;“当致其知知必明于庶物” 。“夫至大”通谕可以说是任命国籍主教的破题之笔,基本纲领,并且对雷、汤两人而言,更具有胜利的意义,他们的“神圣诉讼在原则上已经获得全面的胜利”,因为从本质上说这个通谕完全采取了雷、汤的报告。
“夫至大”通谕在中国的外籍神职人员总引起了轩然大波,在中国的传教士,有的接受一部分,而另一部分则摒弃,其余的人则是置之不理,甚至恐吓罗马说,如果真按照通谕去实行,他们要裂教。很多主教当返国的时候,一定要道经罗马,向传教部或教宗施加压力,并且在各处作演讲,强调教宗或传信部已经后悔那道通牒出得太早了,另外,还有许多传教区的刊物,象《北京月刊》,《法国之声》,法国巴黎的《读书杂志》,《宗教新闻》,《宗教周刊》等,都对“夫至大”通谕有着不良反应。
而雷鸣远虽已返欧,但仍继续自觉充当教廷与中国在任命国籍主教方面的沟通者和积极的推进者:1920年8月22日致信伯达,想通过伯达在罗马的关系得以进见枢机;1920年9月9日致信迈谢枢机并向他推荐了中国的四位主教人选,即北京的赵怀义,保定的程有蝤,宁波的徐神父,山西的成玉堂,说明他们“学识品德”都具备担任主教得资格,这其中有三位在以后都升为主教;1920年12月12日,再次致信万谢枢机说明任命本地主教“关系重大,要藉此以事实来证实夫至大通牒的全部意义”。后来在万谢枢机得推荐下,雷鸣远得以进见王老松枢机,时间是在1920年12月20日,会见中,王老松对中国是否存在“合乎要求得人选”表示怀疑,雷鸣远同样向他推荐了前面的四位人选;1920年12月27日,拜会教廷国务卿嘉斯巴里枢机,两人都“首先从宗教观点着眼来考虑在华教会的利益”,“都看到了培养本地的神职人员是关键性的大事,而这正是当时大多数传教士,首先是法国传教士所反对的”。当然两人也存在认识上的分歧,雷鸣远从一种可称为“本地教会”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而嘉斯巴里则“从罗马的角度来考虑教会与中国的关系”,所以罗马将“驻华使节的任命列为首要的地位”,坚持“派遣中国籍修生赴罗马完成培训”。1920年12月28日,雷鸣远晋见教宗本笃十五世,在任命中国主教问题上,教宗赞同雷鸣远的观点认为症结决不是所谓中国人与欧洲人相比素质低劣,但教宗同时认为最大的障碍是中国缺乏训练有素的神职人员,而雷鸣远则认为“中国神父的培训工作十能够保证的”,“面对雷鸣远的回答,本笃十五世表现出不胜惊讶。教宗要坚持将雷鸣远的估计通报王老松枢机”,“事实上,这是对中国主教任命应克服的最后障碍”。一年半以后,新教宗庇护十一世很快执行了前教宗的决定,任命刚恒毅在中国建立宗座代表制。
1926年,罗马任命了第一批中国籍主教。对于在此重大事件中雷鸣远所起的作用,当时传信部部长王老松曾这样对雷鸣远说过:“因为你听了命,为天主受了苦,给我们省了五十年的事;若不是你听了命,受了苦,受苦到底,中国主教还要等五十年!”
三、反思与展望
(一)“本地化”与“处境化”
针对20世纪初中国天主教会的困局,以雷鸣远神父为代表的教会神职积极寻求在教会体制内实现突破,从而大大加速了近代中国天主教本地化的进程,甚至完全可以说雷鸣远的种种意见和做法是直接继承了“利玛窦规矩”,是三百年后在完全意义上承行“利玛窦规矩”的西方传教士中的第一人,是试图修复西方与东方久已断裂的正常关系的一次成功努力,雷鸣远神父也成为近代中国天主教本地化当之无愧的先驱。
时至今日,本地化仍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作为中国天主教会的一个主题加以认真对待。但是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本地化”这一概念所特有的历史语境和使用范围,应该看到中国天主教会的复杂现实和中国当今社会的多元处境。为此,在推进“本地化”的过程中,也应该关注神学和教会建设中的另一个维度,即“处境化”的维度,尽量能够体现两者的平衡。
(二)“爱国”与“爱教”
雷鸣远神父的名言是“中国归中国人,中国人归基督”,其中就包含了“爱国”与“爱教”的双重含义。而且他在实际中充分鼓励和肯定中国人的“爱国心”,这对于一名外籍传教士而言,实在难能可贵。而其更为重要的意义则在于其试图统一“爱国”与“爱教”的努力极大地化解了天主教徒自身的身份认同危机,消除了社会对于天主教的负面认识。
“爱国”与“爱教”对于今日中国天主教会而言,既是一个并不轻松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亟需解决的理论问题。对此,也许应该从更为宽广的视角来理解爱国爱教的关系。爱国包括爱天主国与爱民族国双重含义,爱国与爱教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当然两者在信仰层面上,也存在矛盾和差异。如何扩大两者的一致性,缩小差异性是今日中国天主教会不得不认真对待的一个问题。
(三)开展对话,寻求共识
对于今日中国天主教会而言,欲争取教会的团结与前进,非常有必要在包括神职和平信徒在内的教会精英中,通过对话、沟通与交流,本着教会的信仰真理和今日中国天主教会的现实处境,在一些关键性问题上达成一定的共识。也唯有如此,才能增强教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无论对于对内争取教会的团结和长治久安,还是对于对外实现教会与政治及社会的良性互动搭建一个平台,都会提供诸多的可能。
“说”的功夫是一门表达的艺术,而要实现今日中国天主教会的爱的表达和真理的表达,首先就是要学会一种“对话”的精神和艺术。对话是为了达成共识,寻求通用的规则。对话的最终目的是要在一些值得关注的共同话题上形成统一的意见,达成共识。这些共识为成为对话者的继续深入的讨论前提、基础和通用的规则,也完全可以成为教会对待和处理内外事务的指导性意见。因此,共识并不是对话的结束,而是新的更高层面对话的起点;共识也不是要根本违背普世圣教会的要求,而是为中国的教会提供更加处境化的策略。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投稿:本网欢迎网络、传真、邮寄等各类方式投稿,但请勿一稿多投。
2、版权: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欢迎转载,但请注明出处。
3、文责:欢迎各地教区、堂区、团体或个人提供当地新闻及其他稿件,一旦刊登,版权虽属本网,但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文责一律由投稿者(教区、堂区、团体、个人)自负。
4、转载:凡本网注明来源为转载的内容,为网友推荐而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观点,转载的目的只在于传递分享更多信息。
5、本网无商业目的,若我们上传的资料侵犯了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