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弥撒,是基督及按圣统制组织起来的天主子民的行动。对普世教会、地方教会,和每位信友而言,弥撒实是整个基督徒生活的中心。弥撒是天主在基督内,圣化世界的行动高峰,也是人们在圣神内,藉圣子基督,钦崇天主圣父的敬礼高峰。此外,顺着礼仪年的循环,在弥撒圣祭中纪念救赎奥迹,且以某种方式使之活现在我们眼前。其他所有礼仪行动,及信友生活的一切行动,都与弥撒圣祭有关,并由此发源,亦归宗于此。
因此,为举行弥撒——主的圣筵,极须妥善安排,务使圣职人员与信友,都能各按其位,妥善参与,以获得更圆满的效果。主基督正是为使人获得该项效果,而建立了自己体血的感恩祭,并托付给祂钟爱的净配——教会,作为祂死亡与复活的纪念。
举行弥撒时,应依照每个礼仪团体的性质与环境,妥善安排,务使信友满怀信、望、爱三德,在身心双方面,都能有意识地、主动地、完备地参与礼仪。因为这是教会所渴望的,是礼仪本质所要求的,也是信友因着圣洗,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
虽然信友的临在与主动参与,能更明显地表达出弥撒的教会本质,然而即使信友不能参礼,感恩祭仍常保有其实效和尊贵,因为这是基督与教会的行动,司祭在圣祭中执行他的主要职务,并且常是为了人们的得救而行动。
为此,在可能范围内,司祭宜每天举行感恩祭。
举行感恩祭,就如所有礼仪一样,取用有形的标记,以培养、增强、并表达信德。所以要特别注意:应选择并采用教会所提供的方式和要素(elementa),按照人们和地区的情况,使信友更能主动地、完备地参与,并能获得精神效益。
因此,本总论不但提供一般原则,为能适当地举行感恩圣祭,而且还列出礼规,以说明举行弥撒的各种方式。
但在个别(地区)教会(Ecclesia particularis)所举行的感恩祭尤为重要。
因为教区主教在委托给他的个别(地区)教会内,既是天主奥迹的总分施者,因此他亦是教区整个礼仪生活的管理者、推动者和保管者。在主教主持的庆典,尤其在由他亲自主礼,并有他的司铎团、执事和信友一起参与的感恩祭中,教会奥迹彰明较着。因此,这类隆重的弥撒理应成为全教区的典范。
因此之故,主教务须致力使司铎、执事及平信徒常能领会礼仪经文及仪式的真义,好能主动并有效地参与感恩圣祭。为此,主教也须尽力使这类庆典倍加庄严得体,并尽量善用教堂、圣乐和艺术的优美,以达到这目的。
此外,为使这类庆典能更符合神圣礼仪的法规与精神,并增强它的牧灵实效,本「总论」和「弥撒规程」(Ordo Missae)也列举出一些调适(accommodatio)及适应措施(aptatio)。
这些适应,大部分是有关仪式或经文的选择,包括歌咏、读经、祈祷文、劝语及姿势举止,使能更适合于参礼者的需要、准备程度和禀赋。主祭有作这些选择的权力;然而,他该谨记,他只是神圣礼仪的服务员,不可擅自增删或更改弥撒庆典的任何部分。
除此之外,弥撒经书中也根据「礼仪宪章」,适当地列明教区主教或主教团,以其权限能作的一些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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